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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学院“湖北民歌创编曲集”音像制品询价公告

作者: 编辑:旷何彬 出品部门: 发布时间:2023-11-22 点击次数: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学院

“湖北民歌创编曲集”音像制品询价公告

 

根据音乐学院为了配合我校双高项目楚风音乐研究中心的建设,在教学中运用与推广湖北地方传统音乐的服务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对音乐学院湖北民歌创编曲集音像制品制作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本次项目的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音乐学院湖北民歌创编曲集音像制品制作

二、服务内容:音像制作

三、服务预算:4.8万元,超过预算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1122日起至20231124日,每天9:00-11:30;14:00-16:3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街道口校区

3、供应商在领取询价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公司)相关资格文件(复印件),以备资格审核。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质文件的审定以询价小组的最终审定为准。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412:00前。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街道口校区,同时做好登记。

3、报价文件密封要求:询价文件要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必须密封(上下袋口均用密封条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密封的询价文件视为废标。

4、询价评议时间:2023112414:00。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中标告知方式:对中标的公司将采用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卢章

联系电话:13129970277

十、发布媒体: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artcollegehb.cn/)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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