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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保卫处工作职责及人事组织结构

作者: 编辑: 出品部门: 发布时间:2022-11-09 点击次数:

负责学院整体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学院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

1、加强“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治安管理工作方针。加强治安安全防范,坚持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降低各类事故发生率。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依靠各级领导和师生员工,全面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维护校园治安,保障内部安全。

2、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做好预防校园内各种安全事故及治安案件发生的防范措施,打击校园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协查各类案件。

4、负责校园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保证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完好。严查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会同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防火、防盗、防敌、防治安事故的“四防”工作,预防杜绝校园违法犯罪行为。

6、负责校园内学生常住集体户口的协管工作。办理新生入学、毕业生派遣的户口迁移及在校生身份证办理工作。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切实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密切掌握内部治安状况,研究对策,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保障内部政治稳定。

8、完成院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组织结构:

处 长:秦飞

副处长:田长德

消防干事:李德军

治安干事:胡 涛

内勤干事:王清清

联系电话:027—8756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