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统筹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编制学校招生工作规划和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2、编制年度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
3、负责大中专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4、负责印制大中专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材料。
5、统筹安排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制订招生宣传方案。
6、负责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7、负责组织学校中专入学专业考试工作。
8、负责高招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9、负责中专远程网上录取及现场集中录取工作。
10、负责大中专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邮寄。
11、热情为考生和家长服务,做好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12、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组织结构:
处 长:李学军
副处长:焦 玲
科 员:姚 杨
联系电话:027—87563290 ;027—8786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