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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招生处工作职责及人事组织结构

作者: 编辑: 出品部门: 发布时间:2022-11-09 点击次数:

招生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统筹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编制学校招生工作规划和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2、编制年度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

3、负责大中专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4、负责印制大中专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材料。

5、统筹安排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制订招生宣传方案。

6、负责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7、负责组织学校中专入学专业考试工作。

8、负责高招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9、负责中专远程网上录取及现场集中录取工作。

10、负责大中专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邮寄。

11、热情为考生和家长服务,做好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12、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组织结构:

处 长:李学军

副处长:焦 玲

科 员:姚 杨

联系电话:027—87563290  ;027—8786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