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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处(部) 部门职责及人事组织结构

作者: 编辑: 出品部门: 发布时间:2022-11-09 点击次数:

学生工作处(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籍管理、就业创业、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宿舍管理、档案管理、校园医务、人民武装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负责和协调全校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

三、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对学生进行奖励、处罚以及评优评先工作;

四、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对辅导员、班主任等进行选拔、管理、培训、考核等,完善学生工作的管理体制等;

五、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排查、心理健康咨询以及辅导活动的组织等;

六、负责学生寝室的分配、调整以及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七、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类奖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资助、退役学生资助、勤工助学等工作;

八、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各二级院做好新生入学、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十、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学籍信息变更、学生证办理与注册、退役学生入(复)学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档案建档、审核、管理等工作;

十二、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大学生入伍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大学生医疗保险、教职工医疗报销以及各类大型师生活动的医务保障等工作;

人事组织结构:

处 长:王 睿

副处长:叶 芬

干 事:喻 俊、谢 婷、施小军、胡 莹、王 玲

钱 莹、王雁翎

联系电话:027—87874425;027—87590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