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拟对 133 名高职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作者: 编辑:宣传部 出品部门: 发布时间:2023-03-01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北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鄂艺职文〔2022〕32号)文件精神,经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平台数据,陈丽平等133名学生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符合退学条件,学校现拟对上述13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因学生联系困难,无法送交退学决定书,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3月1日——6月30日,公告时间截止后,视同送达。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学院或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陈述。


联系电话:027-87564879 

特此公告


附件:拟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