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2024学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紧扣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4〕7号)的文件要求,现在对本学年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编制本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深化工作机制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教育部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优化公开方式
学校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原则,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泄密”的保密要求,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主渠道作用,充分用好校园网、各院系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多种信息发布渠道,针对不同公开渠道传播特点,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准确、友好、全面地为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三)推进过程公开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理念,持续完善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全员参与,统筹推进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工作格局。推进规章制度制定过程公开,制定(修订)各种规章制度均在一定范围内事先征求意见,待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后,明确要求负责职能部门对新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做好解释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清单》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院向社会、学生家长、学生、教职工等公开的主要内容包含9大类38项事项,涵盖学院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的基本方式
学院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电子传播、文字传播、会议传播等基本方式,主要载体为校园网站、AIC系统、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文件、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
(三)主动公开的具体情况
2023-2024年度,学院通过官网主页发布要闻、动态、通知公告、学术信息等220条;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发布新闻、简讯、公告等366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26条;AIC系统发布内部通知、公文等225条。同时,学校围绕重大节点和工作重点在学校官网新增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双高计划’建设”“职业教育活动周”等专题新闻栏目,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学校事业发展成就、公开学校办学治校情况。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说明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依法主动公开招生信息,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所有招生信息情况均在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公布(https://www.hca.edu.cn/zsc/)。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一是公开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年度招生简章,涵盖学校基本办学情况、招生专业和计划、录取原则、学制和学费等。二是公开录取结果及查询渠道。学院招生网即时更新2024年高职单招、2024级戏曲表演京剧班招生的考试安排、录取信息等内容。同时,学院专门成立监察组,监督招生全过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群众信访、咨询、来访工作。2023-2024学年招生考试过程中,我院未发生重大违规事件,新生复查期间,未收到任何疑议。
2、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全程公开,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目前我院科级以上干部及所有新入校工作人员都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走上工作岗位。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大会上做述职述廉报告,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在试用期满考核测评大会做述职报告,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评议和监督。在人事招聘过程中,学院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校园网等,分类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人事相关制度均在学院网站公开,职称申报评定和职务聘任调整等人事相关信息均在学院AIC系统公开,促进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以增强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为抓手,大力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下半年下发《预算编制通知》,并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由各部门(单位)上报本部门预算编制报表,经财务处统筹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文旅厅党组审批。每月在AIC系统通报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管理。年度财务预决算信息在省文旅厅官网公开,内容涵盖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预决算信息及教学、行政等支出预决算信息。
学院有关财务政策、财务信息和报销流程等均在学院网站公开。所有收费标准严格按批复文件执行,并在校园网和收费处公示,在新生入学通知单中告知。学院的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等项目都执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学院网站“招标信息”栏(https://www.hca.edu.cn/kstd/zbxx.htm)进行网上公示。
4、新校区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新校区建设以建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为目标,总体规划、大事记、建设进展等情况均在新校区建设专题网(https://www.hca.edu.cn/xxqjs/)上公开,并每周更新新校区建设实况,保障广大师生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院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师生要求公开的项目或对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说明的,可以将期限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2023-2024学年,学校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全院师生的肯定,获得了较高的满意度。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2023-202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安排和要求扎实开展,但仍有持续改进空间,存在信息公开协同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水平不够均衡、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力度不够大等不足,下一步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优化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等,引导各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联动,协同推动信息公开更加真实、准确、立体地体现学校发展成果。
(二)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和技能培训,重点明确工作规范、流程安排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在《清单》基础上,积极探索主动公开事项,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水平。
(三)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力度。通过“走出去”,积极学习借鉴有关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沉下去”,了解校内各单位、部门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以调研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梳理信息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深化校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18日